▲《足球》报抖出猛料
2000年3月27日《足球》报以《深圳六名球员嫖娼被捉》为题报道了深圳平安六位球员违纪事件。文章称:“周六(25日)深圳平安队与云南红塔队的比赛结束后当晚,准确地说是第二天的凌晨3时左右,昆明五星级的假日酒店内发生一场风波:平安俱乐部紧急行动,将正在酒店房间内召妓的6名球员和数名按摩女郎当场抓获。
▲“六君子”被罚
3月27日,深圳平安俱乐部对六名球员作了以下处罚:彭伟国、张军、孙刚被罚款1万元,王超、姚立和陈永强被终止合同、限期离队。3月31日,彭伟国、孙刚、张军发表致广大球迷公开信———《我们真诚地道歉》。
▲平安告《足球》
2000年10月15日从深圳平安俱乐部传来的确切消息称,平安俱乐部已就此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足球》报。深圳平安足球俱乐部向法庭提出四项诉讼请求:判被告停止向原告名誉权的侵犯;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979.86万元人民币;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庭建议庭外和解
2001年2月14日,经过近6个小时的审理,深圳足球俱乐部起诉《足球》报社名誉侵权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由法院提议,双方均同意以庭外调解方式解决此案,具体调解时间将由法院商定后另行通知。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