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1.gif (2897 bytes)title2.gif (2626 bytes)title3.gif (3533 bytes)
首页>>青岛日报>>三版
 
股票摘牌后股东权益如何得到保护
[04月24日 01:38]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针对“PT水仙”退市后股东权益如何得到保护的问题,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天对记者表示,公司退市不等于破产、解散。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虽然退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交易系统上挂牌交易,但仍属于合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运作,股东权益应该继续得到法律的保护。公司退市后如果没有破产,经公司与特定的证券公司协商并准备成熟后,为其股份提供合法的转让服务。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今年3月21日就上市公司终止上市问题答记者问时的表示,在PT公司终止上市后,证监会将准许合格的证券公司,为终止上市的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但在特定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前,先要进行股份的转托管工作。终止上市的公司股份,将依照终止上市的先后顺序,办理转托管及股份转让。

  针对PT公司退市可能带来投资风险的说法,这位发言人表示,PT公司属于暂停上市的公司,已连续亏损多年,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投资风险。在股票简称前冠以“PT”,就是为了提示风险。

  因此,退市本身只是结果,而不是产生风险的原因。为了充分揭示风险,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已要求PT公司进行了多次风险提示,并要求证券经营场所张贴风险提示公告。广大投资者应该意识到PT股票存在的重大风险,慎重进行投资决策。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他说,对于其他已经连续亏损三年以上的PT公司,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扭亏办法,否则也将依法退市。新华社记者孙杰张旭东(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