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1日,张君案判决后,记者采访了秦直碧的辩护律师路海军。路海军透露,秦直碧母女将在下周起诉重庆某报社侵犯其名誉权。由于这个民事案件的出现,依据法律程序,秦有可能被推迟执行死刑。此外,死刑犯状告报社侵权,在全国实属罕见。
据了解,上周重庆一家报纸刊发了一则专题报道,详细披露了张君与秦直碧如何相识、同居,描绘了秦直碧母女与张君的“三角恋”,该文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反响。
秦25岁的女儿看到报道后认为该文没有依据,部分文字“像一部黄色小说”,严重侵犯其名誉权。据称,其男友看到报道后与之分手了。路海军介绍,在看守所里的秦直碧知道后,也十分气愤,表示文中的叙述与事实不符,侵害了自己与女儿的名誉,并委托律师处理此事。路海军受其委托向该报社发出律师函,要求该报社为秦母女恢复名誉,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但该报社没有作出回应。因此,秦直碧母女下周将向重庆市渝中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该报社。
路海军告诉记者,如果法院立案进行审理,有可能使秦直碧死刑执行时间推迟。根据法律规定,涉及到死刑犯的民事案件,需等到民事案结案后才能执行刑事判决。他介绍说,被判死刑后,秦直碧将上诉至重庆市高院,上诉期是10天,如果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执行死刑最长期限是1个月时间。如果秦直碧母女起诉该报社,据民事诉讼法规定,7天之内,渝中区法院将决定是否立案,一旦立案,最短也需10天后才能确定开庭时间,这样从立案到决定开庭时间再到开庭,最快也要20天的时间,然后才进行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