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日前说,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延长暂停上市期限的报告》已被否决,这意味着“PT水仙”将成为我国第一家因连年亏损而依法退市的上市公司,并以打破“只生不死”的股市记录而载入史册。同时,上海市也因为本地上市公司首家被摘牌而不“护短”,展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的政府形象。“有生也有死”———股市健康发展的前提
今年3月19日,“PT水仙”董事会宣布,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纳赛斯投资发展中心、第二大股东上海新工联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同步电子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自动终止。随着该项股权转让自动终止,连续4年亏损的PT水仙将不得不进入退市程序,几个月前有关法人股转让的重组希望也破灭了。
因为连年亏损,上交所在1999年5月4日对其公司股票实施“特别处理”,股票简称改为“ST水仙”。到2000年,又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ST水仙”从2000年5月12日起暂停上市,实行“特别转让”,股票简称改为“PT水仙”。
今年4月18日,“水仙”公布的2000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已连续4年亏损,并成为今年首家公布亏损年报的PT公司。尽管这家公司当年取得了1420多万元的主营业务利润和570多万元的其他业务利润,但仍亏损了1.4多亿元,每股收益为负0.62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仅为负0.86元。至此,负债总额为4.7多亿元,净资产为负5996万元。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2000年继续亏损的PT公司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选择,除非这家公司提交的《申请延长暂停上市期限的报告》被交易所批准。“退市令”———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的利剑
今年2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这个办法(简称“退市令”)对连续3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就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条件、法律程序、信息披露、处理权限等事宜作了详细规定,这为退市机制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上市公司能生不能死,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种奇怪现象。不管是由多少复杂原因造成的,也只能说明这个市场的不成熟。而退市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具备可操作性强、退市过程短的特点,如美国的纳斯达克有简单的“1美元规则”,即只要股价在1美元以下连续停留30天,就有可能被摘牌。
上市公司的减少不是坏事,那些被投资者抛弃的上市公司不能再留在市场。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或有违法行为,以及最近3年连续亏损的暂停上市。
对ST、PT的上市公司来说,必须在宽限期内使经营状况有所改观,如果不能实现就要作退市准备,不能再有侥幸心理。对广大投资者来说,退市机制的建立是一项长期的利好,这将从根本上改善我国上市公司质量良莠不齐的状况。
(据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