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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外汇监管个别独资企业玩“孪生”术
[4月6日 1:56]

本报记者邹吉宏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获悉,我市近期发现个别独资企业通过开办“孪生企业”的手段,在办理出口业务过程中逃避外汇监管,造成国家部分外汇流失境外。

  据介绍,此类“孪生企业”都是在原厂址由其母公司又投资注册了一家独立法人企业,规模及经营范围与原企业基本没有差别,管理人员也是两家企业一班人马,出口商品收货方均是母公司,结算方式为货到汇款。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这类企业往往是老企业在出口收汇方面存在问题,一些出口业务由新企业接替。新企业的领单量和出口量猛增,而收汇额却呈现下降趋势,出口额和收汇额形成明显的反差。

  据悉,目前我市已在黄岛及其它区发现数家企业使用这种障眼法。

  “孪生企业”出口核销的这一新动向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和黄岛区支局已采取了跟踪核销、特别监管的措施,对新企业实行控制发单,对老企业发出催核通知。(本报记者邹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