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997年6月,我市出台《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规定》。4年过去了,现在情况究竟如何?昨晚,记者跟随市民政局聘请的社会监督员金平安和有关工作人员,上街“巡查”发现,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
昨晚7点30分,我们来到西藏路和滋阳路路口,看到7堆焚烧过的黑色的纸灰,有的还在冒着火星。就在这些纸灰旁边,一位66岁的老太太和她的女婿正在烧纸。金平安走上前去,问他们是否知道我市已禁止焚烧祭奠物品,老太太的女婿连声说道,就这一次了,老太太也说对不起,再也不烧了。一会又见两个中年男人胳膊底下夹着纸走过来,经金平安等耐心劝说,拿着烧纸回去了。
离开这里,我们来到不远处的嘉祥路和滋山路路口,又见到两堆灰烬。
在西镇九院院内,曲曲弯弯的小路上,有5个人正在焚烧祭奠物品。一位78岁的老太太坐着马扎在烧。一个40多岁的矮个子男人,不仅不听劝说,态度还有些蛮横。在风景秀丽的八大关内,也有一个人在焚烧祭尊物品。
创建文明城市要靠大家努力,只有破除陈规陋习,才能真正提升城市品位。(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