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记者今天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中国证监会日前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了2001年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确定了今年机构监管工作要“立规矩、抓规范、重协调、促发展”的基本思路。
据介绍,“立规矩”就是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法规,促进证券公司规范经营和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抓规范”就是围绕涉及证券经营机构内外环境的各个方面,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大力促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加强监管,保证证券公司规范经营和稳健发展;“重协调”就是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与上下左右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提高监管效率;“促发展”就是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探讨积极支持和促进证券公司的业务创新和体制创新的具体形式,做好前瞻性研究,提高机构监管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及时性。
据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中国证监会今天公布了《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指引》在原有体系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的行业重新整合分类,突出了信息技术、生物制药等新经济特征,并增设了“信息技术产业”和“传播与文化业”等行业。此外,《指引》中没有设立“高科技行业”。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指引》以在我国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基本分类单位。《指引》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为主要依据,但两者也有显著不同。《指引》分类目的是对从事多种产业活动的上市公司法人进行分类;按照行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对上市公司进行分类;《指引》还对制造业进行了细化,在其门类和大类之间增设了9个辅助性分类;《指引》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分类体系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删去了其中的非经营性行业,并增设了“信息技术产业”和“传播与文化业”等行业;另外,考虑到从事多种产业活动的上市公司,《指引》的分类体系中还增设了综合类。
《指引》中没有设立高科技“行业”。这位新闻发言人解释说,严格地讲,高科技并不能作为一个行业名称。所谓高科技公司指的是产品中的科技含量较高的公司。任何行业中都会有一些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也就是说,任何行业中都会有高科技的公司。因此,《指引》中没有设立高科技“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