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北京媒体报道,教育部近日出台规定,今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再审批出台任何新的高等学校收费项目。对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继续实行免收学费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搞“双轨”收费。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乱收费行为。
今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与去年相同,每生每学年收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一般学校不超过4200元,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重点学校不超过5000元。理工科专业一般学校不超过4600元,重点学校不超过5500元。外语、医科类专业一般学校不超过5000元,重点学校不超过6000元。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不得跨学年预收。(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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