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投资基金法》草案第四稿显示未来的基金管理人不仅能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符合一定条件的资产管理公司也能担当这一角色。对此,《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王连洲日前表示:当时这样写,是考虑到管理私募基金的资格不应该是垄断性的,应该是竞争性的,这样才能让更优秀的管理者来参与。他进一步解释道,近年来,国内证券公司在现金管理、新股认购、投资咨询等资产管理业务上作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比如前君安证券公司专门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为机构和个人大户开设理财业务。福建华福证券公司1998年受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总公司的邀请,负责对其发行债券筹集的2.3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等等。让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应在考虑范围之内。今年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布实施《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参与私募基金的管理已没有法律障碍,信托投资公司将成为私募基金行业的主力军之一。根据我国目前金融分业管理的规定,保险公司直接进行私募基金的管理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但是通过参股或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保险资产将成为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一种重要模式。(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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