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4月1日电广西柳州市“七·七”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日前终结,共有24名责任人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包括柳州市市长宋继东、广西建设厅副厅长姚鸿业等3名厅级干部。
去年7月7日晚,广西柳州市公交公司一辆大客车在途经壶东大桥时,撞上机动车道内的水泥隔离墩,撞破大桥人行道栏杆坠入柳江,造成7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据调查,事故是因临时工维修大桥时,未及时将机动车道上的水泥隔离墩搬走导致的。
经有关部门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驾驶员未遵守安全行车规则。事故重要原因是柳州市市政维护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市公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力。
据了解,柳州市市政维护处临时工潘天明等4人负事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市政维护处吴峥等6名有关人员负重大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事故客车驾驶员周梅华负次要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对其处罚。
柳州市市长宋继东、广西建设厅副厅长姚鸿业负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柳州市政协副主席黄家仁(原柳州市分管城建副市长)负领导责任,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柳州市市政维护处、公交公司、建设局等单位的11名处、科级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撤职、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