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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确定
规划须专家评审市民拥有知情权
(3/30 11:30)

芦智峰

本报今日讯记者从上午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这个条例中,确立了城市规划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制度。据了解,《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主干法,包括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条例》的第6条规定:“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重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实行竞选、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制度。”第22条规定:“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应当公布,公众可以对其查询。”

  据市规划局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市第一次从法规上明确城市规划必须经过专家咨询,市民对城市规划拥有知情权。这些都将有利于提高城市规划在编制和实施中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芦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