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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一企业被罚20万
[3月30日 2:15]
新华社杭州3月29日电违法延长工人劳动时间,侵犯工人休息权利,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根据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桐乡市一家服装加工企业被劳动部门处以20万元的高额罚款。

  这起在早些时候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例,由于企业提起行政讼诉,最终由法庭在此间作出了终审判决。据了解,2000年3月至6月间,桐乡市某服装加工企业违法延长工人劳动时间达2万多小时,引起工人多次联名写信并集体上访。这家企业因此在同年9月被桐乡市劳动局罚款201510元。

  企业不服,向桐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讼诉。桐乡市人民法院认为,桐乡市劳动局作为县一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其罚款决定也符合权限,适用法律及程序并无不当,遂依法作出维持桐乡市劳动局行政处罚决定的一审判决。企业不服,提出上拆。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