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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被铅球砸中责任该由谁负踢球学生昨与晨练老人对簿公堂
[3月28日 1:48]
本报讯沧口体育场内,一位晨练老人掷出的铅球,砸在了一名中学生头上,由此引发的一场官司昨天在李沧法院四流中路法庭开庭。

  去年5月2日早晨,初三学生张某到沧口体育场踢足球。足球被踢出场地,他跑过去捡足球时进入铅球场地。此时,晨练老人杨某正在以“背向式”的动作抛掷铅球,出手的铅球正好砸在张某额头上。事故发生后,杨某把张某送到医院,并付了1000元住院押金。张某住院治疗后被鉴定为10级伤残,休学一年。

  在昨天的庭审中,张某的父母称,孩子在这个事故中受到极大伤害,杨某应负完全责任,除伤残补助外,还要求赔偿张某包括精神损害在内共计6万余元。杨某称,沧口体育场内足球、铅球场地区分很明显,张某突然闯进铅球场导致悲剧发生,责任应自负。

  法庭将对此案择日宣判。(记者于吉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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