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女子在银行捡了别的储户丢失的一百元钱,被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录像查出后,却一直回避,不来还钱。目前,失主已到阜新路派出所报案。
3月23日12时56分,公交公司的张女士在农业银行人民路分理处取款3000元。因为她想改密码,没有点钱就离开了取款柜台,到另一处柜台改密码。改完密码后,她点了点钱,发现只有2900元。她到取款柜台周围地板上找,没有发现,就把情况跟分理处的工作人员说了,工作人员马上对账,发现账并没有错。工作人员又把监控录像打开,结果发现张女士拿钱的时候落下一张,被在张女士后面办手续的一个女子捡走了。这个女子捡钱的时候还回头看了看点钱的张女士,张女士在地上找钱及向银行说明情况时这个女子还在。银行从这个女子办理的有关手续单据中查出该女子姓孔,并查出她的传呼、手机号码,遂打传呼及电话与其联系。孔某一开始说要第二天上午来,直到昨天,银行工作人员和张女士仍然没有见到孔某。
根据有关法律,孔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张女士已经到阜新路派出所报案。(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