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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黑帮案宣判
首犯张畏、郭海华被判死刑
[3月18日 2:36]
本报讯据中央电视台昨日报道,近日,宁波市中级法院对浙江温岭张畏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判决。首犯张畏、郭海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以来,张畏一伙人在温岭等地共作案50余起。张畏等人纠集其犯罪组织成员以胁迫手段拘禁他人,指使组织成员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同时,张畏采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欺骗方法,诈骗温岭市建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共人民币8400余万元。

  法院认定,张畏、郭海华等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张畏、郭海华死刑;判处姚建军、张亮无期徒刑,其余人均判有期徒刑。

  据了解,涉及此案的原温岭市市长周建国、原温岭市公安局局长杨卫中,此前已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