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您的合法利益是否在合法的期限内受到侵害?请记住以下数字:
“三包”期限:
1、7天:商品有质量问题,在7天内可以换货、退货。
2、15天:商品有质量问题,在15天内可以换货或修理。
3、两次:商品在保修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换货。
4、90天: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以及经营者和消费者没有约定的,保修期限为90天(商品标注的有效期除外)。
邮寄商品期限:
1、7天:因收到的邮购商品不符合质量规定或者与约定条件不符的,可自收到商品7日内书面通知经营者解除购买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消费者自行损坏商品的除外)。
2、90天:邮寄商品从汇款之日起,90天内未收到商品时,有权解除购买合同。
房屋保质期限:
1、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2、5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维修期限:
1、30天:在未约定保修期时,经营者必须在30天内修复,否则退回修理费。
2、90天:经营者因无零配件,维修时间不得超过90天;修理的商品,其修理部位从交付使用之日算起,保修期不得少于90天。
赔偿规定:
1、1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①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的商品的;
②以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③对修理的商品,故意损坏或者更换不需要更换零件的;
④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以及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⑤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⑥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⑧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⑨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2、10倍:从事照相冲印业的经营者,造成消费者胶卷、底片损坏或者丢失的,应当按损坏或者丢失胶卷、底片价格的10倍给予赔偿。摘自《深圳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