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民政局将从3月下旬开始,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全面普查,为今后优抚工作网络化管理提供资料。
据了解,本次普查的范围是具有青岛市户口的七类人员,分别为革命伤残人员、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退伍红军战士、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上述人员不包括现由部队管理的现役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在部队享受抚恤补助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
上述优抚对象中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由民政部门的普查人员入户普查登记。不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户口在七区的请于4月13日前,户口在五市的请于4月3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区(市)民政局办理普查登记。领取伤残保健金的革命伤残人员到领取伤残保健金的区(市)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普查登记。具体事宜可向各区(市)民政局咨询。
咨询电话:市南区:5831046,市北区:3807129,四方区:3757309,李沧区:7625439。(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