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如果现在你要参加出境旅游,那么你所缴团费将由旅行社根据旅游线路按每夜50美元标准进行收费,剩余部分可由人民币补足。
昨天,青岛中国国际旅行社、青岛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华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岛中国旅行社等我市具有组团及代办出境游业务资格的四家国际旅行社,针对国家外汇管理局不久前出台的《关于旅行社旅游外汇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出境旅游换汇问题所作出的新规定,经协商达成以上协议。
从有利于青岛出境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使各旅行社的出境旅游经营能在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平等竞争,国旅、海外、华青、中旅四家国际旅行社根据《规定》,并结合青岛实际,商定从现在起向每位参加出境旅游团的游客在境外旅游期间每晚按50美元标准收费。以眼下四家国际旅行社推出的,价格基本都保持在8800元左右的新马泰港澳15日游为例,遵照《规定》,各旅行社要从代为游客兑换的2000美元(国家规定,每位出境旅游者可兑换2000美元,港澳地区1000美元)中扣除团费、食宿开支等,即14个夜晚收取700美元,假如以当前美元与人民币1:8.3汇率计算,700美元折合人民币5810元,这样你的团费组成就是700美元+2990元人民币。(本报记者林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