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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深圳居民人均收入居全国榜首
[3月12日 3:32]
广州消息20世纪末,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2000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6280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4%。

  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排在前五位的省(直辖市)均在东部地区,依次为上海(11718元)、北京(10350元)、广东(9762元)、浙江(9279元)和天津(8141元)。

  35个大中城市(包括省会及计划单列市)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8393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113元。其中,深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大关(21577元),其次为广州(13622元)、上海(11718元)、宁波(10921元)和厦门(108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