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年一亩补贴农民100元,连续补贴三年,胶州市一项山丘区绿化工程的政策“号令”一出,植树节未到便引发了一场全市农民自觉踊跃植树的春潮。乍暖还寒的三月初,当我们来到张应镇石崖子村前的荒山上,只见3台大挖掘机在山坡上突上突下,不停地屈伸着“大象鼻子”,一步一点头地挖着树坑。承包荒山的农民和镇技术员跑东跑西,锨铲尺量,忙得不亦乐乎……这是该市实施大干三年,绿化6万亩荒山秃岭规划的第一战。
胶州市是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被国家列入沿海、平原两大绿化体系建设重点(县)市。面对新的形势,他们针对市区南部和西南部的7个乡镇,林木覆盖率只有21.2%,年收入不过百元的实际情况,按照林业规划的总体要求,本着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果则果,集中连片、规模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退耕还林的原则,对该市西南部的山丘区开发进行了科学的规划,实施以林业为主的综合开发。为此,胶州市专门下发了《关于2001年-2003年山丘区开发规划的实施意见》,规划山丘区开发总面积为6万亩,分三年实施,每年开发2万亩。市里从财政拨出1800万元的专款,对参与开发的农民进行补助,连续补助三年。山丘区承包开发权实行对外开放,无论市内、市外,个人和企业,都可以参与山丘区承包开发。凡承包开发的土地经林业部门验收,成活达到90%以上的,每开发一亩都给100元的现金补助,一年一验收,一年一补助,连续补三年。为鼓励连片开发,对集中开发面积100-500亩的乡镇,当年每亩奖励10元;500亩-1000亩的,每亩奖励15元;10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20元。市财政每年在年中和年末分两次将奖励款项拨齐。对25度以上坡和原为松林现为耕地的面积,全部无条件地退耕还林。对25度以下坡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经济林。
政策一出台,农民投入山丘区开发的积极性一下子迸发了出来。
正在现场督查指挥的该市林业局长林洪向我们介绍说,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走市场开发的路子,采取个人开发、财政现金补贴的办法,“树权明晰、利益直接、责任到人”,规划的2万亩山丘区开发工程,全部落实到村到户,也就用了十来天功夫。(钱卓丛森孝智颜波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