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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提拔刑释人员
湖北十一名干部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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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武汉消息湖北大冶市民政局违规提拔任用刑满释放人员一案被查处,11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被违规提拔任用的人员名叫余建良,初中文化程度,曾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89年6月刑满释放回大冶。同年12月被大冶市民政局下属民福公司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在招工时,余私转人事档案,并从中抽出判刑材料和开除公职处分决定予以销毁。他在招工表上把在沙洋刘家巷监狱服刑的经历改写成“在沙洋农场三中队”。

  1998年6月,大冶市民政局召开党总支成员会议,研究该市收容遣送站站长人选,该局原党总支书记许乾胜提出由余建良担任,虽然有人指出余曾坐过牢,但其他与会者却均无异议。局长徐一丰原系办理余建良案件的审判人员,也不提余的犯罪历史,支持书记提议。

  随后,大冶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大冶市委政法委、大冶市人事局、黄石市人事局的有关人员既不认真审查档案,又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批准余建良正式当上副站长,并顺利解决聘干、行政事业编制等问题。1994年9月,余建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大冶市民政局领导却不派人深查。去年10月,黄石市委政法委根据群众举报查处这一问题,余才被撤销收容遣送站副站长职务。去年12月,余建良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黄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大冶市民政局党总支书记许乾胜、局长徐一丰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撤销职务的处分,二人职务工资降低两个档次。其他9名相关责任人也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