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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为周某孙某开结婚证明的人称:“让我咋写就咋写”
[3月2日 2:22]

许城贵于吉争

本报讯本报昨天A1版报道了一对闹离婚的夫妇拿出两套“合法”结婚证难住法官的怪事。记者追踪调查发现,原来其第二套结婚证是持虚假证明在城阳区骗取的。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城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工作人员查阅资料发现,周某与丈夫孙某1996年7月18日到此处登记时,所有的“证件”和“证明”齐备。两人所在的城阳区夏庄镇华阴村村委会和莒南县十字路镇孙家鱼台村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上均注明“未婚”。记者随后拨通了两村委会的电话。莒县方面当事人已于1997年7月离职;而为孙某办理证明的当事人称,在填写婚姻状况证明时,“他(孙某)让我咋写就咋写的”。

  城阳公安分局户政科民警介绍,因为周某当时有城阳区的户口,其丈夫就可以取得城阳户口,没必要在城阳登记结婚。即使他们是为获得城阳户口而二次登记,也是对户籍政策的误解。(许城贵于吉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