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农历除夕,深受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毒害的痴迷者在天安门制造了一起触目惊心、骇人听闻的自焚悲剧,“法轮功”痴迷者刘春玲当场死亡,留下了被严重烧伤的女儿刘思影,在烧伤剧痛中,声声呼唤母亲的刘思影让许多观众感到震撼,他们痛斥李洪志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丑恶行径,同时也非常关心刘思影现在的情况。近日,我们的记者来到北京积水潭医院进行了采访。
主持人:李洪志和他的邪教“法轮功”残害生命、践踏人权的行径令人愤慨。它不仅仅使许多“法轮功”的痴迷者成为邪教的牺牲品,还把那些幼小的孩子拉进来为他们殉葬。在这一点上,李洪志同国外那些邪教没有什么两样。如果说他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国外的那些教主往往是同自己的教徒们一起自杀,可李洪志却在极力鼓动他的痴迷者“升天护法”的时候,自己带着女儿躲在国外享受奢华的生活。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全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关心培养他们。所以,我们决不能容许“法轮功”把黑手伸向我们的校园、伸向我们的家庭、伸向我们的孩子。在此,我们也奉劝那些痴迷于“法轮功”的父母们,赶紧猛醒,再也不要让发生在刘思影身上那幕悲剧重演了。
解说:我们到医院时,刘思影刚刚做完烧伤之后的第3次植皮手术。据刘思影的主治大夫说,这样的手术还要做四到五次。
记者:“还能说话吗?”刘思影:“我现在能说话。”
记者:“今天上午做手术的时候,你怕不怕呀?”
刘思影:“害怕,我打了麻药,阿姨。”
记者:“阿姨在你身边。”刘思影:“握着我的手。”记者:“阿姨怕你疼。”刘思影:“我不疼。”
记者采访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副主任李迟:“今天手术情况怎么样?”
李迟:“今天手术还是比较顺利的,今天的手术主要是检查以前所植皮的创面成活情况怎么样。”
记者:“这对她以后的生活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李:“因为主要是特殊部位的烧伤,颜面部都是三度烧伤,双手各个手指基本都出现了干硬坏死,从今后的生活质量来讲,我觉得很难以想象。主要是面目全非,严重毁容,而且双手的功能基本没有了,另外,会阴部还有烧伤。整个对她生活质量的影响以至大小便、吃饭等,常规所做的需要生活自理这些工作都是很难做出来。”
解说:刘思影今年12岁,是河南省开封市苹果园中路小学五年级一班的学生,在刘思影的老师和同学的心目中,刘思影一直是个特别活泼可爱的小女孩。
刘思影的老师:“她平时很活泼,很喜欢唱歌跳舞,爱蹦爱跳的,大家都很喜欢跟她玩,是我们班的‘开心果’。”
解:“‘开心果’刘思影如今只能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同学们常常回忆起曾经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
刘思影的同学:“付弯弯买了一个鸡腿、鸡排子,刘思影吃完了还向付弯弯要。”
解说:虽然刘思影刚刚与死神擦肩而过,虽然她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但生性活泼开朗的她依然显得十分聪明伶俐,今天的她还没有真正意识到在这之后她将面对的是多么可怕的现实。
刘思影:“阿姨,我那有个小熊,是刚才那个张叔叔给我买的,你拿来看一看吧。”记者:“我看到了。”
刘思影:“那个阿姨(陈果)的头好黑好黑。”
解说:这次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的另一个受害者陈果此时就躺在刘思影身旁的另一张病床上,1996年只有15岁的小陈果在痴迷于法轮功的妈妈郝惠君的引导下被卷入其中,在这次自焚事件中,陈果全身烧伤80%,深度烧伤50%,是幸存的几名烧伤者中,烧伤程度最重的,现在面对这惨烈的事实,她还会相信那些“升天圆满”的谎言吗?
陈果:“我以前相信。”记者:“怎么敢点燃自己了?”陈果:“我也不知道,我跟妈妈一起,我妈妈让我这么做的,后悔了,我现在成这样。”
记者:“妈妈现在躺在另一张床上,你想跟她说什么?”
陈果:“我什么都不想跟她说,妈妈很固执。”
解说:陈果的妈妈郝惠君就躺在女儿身旁的另外一张病床上。在这次自焚事件中,她全身烧伤90%,轻度烧伤40%。
目前这母女二人和刘思影以及另外一名被抢救的自焚者王进东都在北京积水潭医院接受着烧伤专家的精心治疗,可是再完美的治疗也很难恢复他们往日的容颜和健康的身体。
令人遗憾的是,惨烈的事实并没有使陈果的妈妈悔悟。
记者:“你后悔吗?”
郝惠君:“不后悔,后悔什么呀?我说这个法太好了,它是宇宙的大法,我愿意用生命去证实它。”
解说:当人们为陈果母亲这种愚昧和麻木感到痛心的时候,不禁要问,天下没有哪一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孩子,为什么刘思影和陈果的母亲会把亲生骨肉推向如此悲惨的境地?究竟是什么力量促使她们这样做的呢?
中国反邪教协会秘书长王渝生:“李洪志通过他的练习者把家庭变成了一个宣扬邪教教义、美化神化邪教教主的一个阵地。那么,“法轮功”的练习者相信了李洪志“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所以他们想把这种诱人的“金苹果”送给自己的孩子,这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父母、“法轮功”的练习者。把自己的孩子也带上绝路的原因,这里面的罪魁祸首应该是李洪志。”
解说:就在李洪志在境外叫嚣“忍无可忍”,鼓动更多的大人和孩子“护法升天”的时候,我国政府正在尽全力抢救这些“法轮功”痴迷者和孩子们,目前,国家已经为这四个参与天安门自焚的人员投入20多万元的医疗费。为了刘思影尽快康复,医生们至今没有把她妈妈自焚身亡的消息告诉她,但这毕竟不能永远隐瞒下去。
刘思影:“阿姨……。”
记者:“阿姨在这儿,阿姨在你身边。”
刘思影:“我想见妈妈,我和妈妈都分别好些天了。”
解说:李洪志一方面控制和利用他的痴迷者在家庭中向孩子们传播所谓的“法轮大法”,还利用各种手段包括设立组织机构把更多的孩子直接拉进他的队伍。李洪志在山东济南和湖北武汉传授所谓“大法”的时候,明确指示下面要紧紧抓住孩子这个群体。
原“法轮功”汉阳站站长兰莉君:“武昌那边,他们就在车辆厂那边搞了一次小朋友的交流会,当时可能有20个左右的小朋友参加了这次交流会,武昌、青山、汉口、汉阳都有参加的。李洪志也曾经谈过,练不练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就是学他那个法,而且他还说小孩很特殊。”
解说:在李洪志的授意下,这些地方专门成立了面向青少年的少年“法轮功”练功点,在北京等地,他们甚至连孩子们的假期都安排了“法轮功夏令营”,反复向孩子们灌输他的歪理邪说。
记者电话采访被“法轮功”毒害的小学生:“练功教你一些什么样的东西?”
小学生:“教我们动作啊,要学动作,还要学那个‘经文’,还要背。他说我们人类处在一个很危险的地方,只有他能够‘度’我们去天上。”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反邪教协会副理事长何祚庥:“孩子应该说比较幼稚,容易受他影响,稍微鼓动一下、煽动一下,这个孩子就容易接受他这些东西,因此他能够迅速壮大他的势力。”
中国反邪教协会王渝生秘书长:“‘法轮功’也明白,他们要想控制未来的社会,都要从孩子做起。”
解说: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不仅使孩子们幼小的生活受到摧残,而且使他们的心理遭到严重的扭曲和损害。刘思影就是这样一步步被推向了极端。
记者:“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刘思影:“因为我相信,烧一烧就什么都没了,就去天国世界了。”
记者:“你不知道烧伤会疼吗?”
刘思影:“我没有想过,我想一烧就一了之了。”
解说:残害孩子的身体,污染孩子纯真的心灵,从而控制孩子,实现李洪志不可告人的野心,在这一点上,“法轮功”同世界上的其它邪教如出一辙。在美国,臭名昭著的“大卫教派”的一次“升天”活动中,就有17名儿童被活活烧死;猖獗于乌干达的“恢复上帝十戒运动”声称世界末日就要到来,聚集了530名邪教徒自焚身亡,其中有78名儿童;美国的“人民圣殿教”让276名儿童服用氰化钾丧命。李洪志的“法轮功”,也同样把一个个无辜的孩子引向了死亡之路。1998年6月,深受“法轮功”毒害的河北农民严玉和声称自己就要“成仙成佛”,竟然抱着年仅十岁的儿子跳进附近的护城河;重庆市开县天白乡的高一成由于痴迷练“法轮功”,为早日“得道成仙”,带着年幼的儿子攀上四层高的楼房纵身跳下;佳木斯市树人中学学生陈英在母亲的带领下,练习“法轮功”导致精神失常,从列车上跳车身亡。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由于练习“法轮功”导致非正常死亡人数达1600多人,许多孩子成为邪教“法轮功”的牺牲品。
中国反邪教协会秘书长王渝生:“‘法轮功’对儿童少年的毒害,第一是身体上的摧残,第二是情感上的摧残,第三是心理上的摧残,第四是智力上的摧残。这样一些摧残,不仅害了少年儿童,也害了我们的社会。”
解说:“法轮功”灭绝人性、残害少年儿童的丑恶行径,不仅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严重践踏国际法。我国是《儿童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之一。1989年11月,联合国公布的《儿童权利国际公约》中,明确规定儿童具有生命权、健康权和接受教育等权利,而“法轮功”剥夺和侵害了孩子们的这些基本权利,这不仅是我国人民,也是国际社会所绝对不能容忍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赵永琛:“从国际人权保护法的角度来讲,这种侵犯青少年人权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都是需要追究的。”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赵勇:“如果任这种精神鸦片蔓延下去,不知道有多少孩子会像刘思影一样走上绝路,我们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就无从谈起。所以,必须痛下决心,彻底铲除“法轮功”邪教这个毒瘤,尤其是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