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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女欲起诉亲生母亲法律援助中心将伸援手
[2月27日 2:16]
我市某中学15岁的少女高某欲将亲生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得到应有的住房和学费、生活费。昨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由市妇联转来的此案。

  据了解,此案缘由看起来有些曲折:

  高某的父母因感情破裂已于8年前离婚,法院将高某判给母亲抚养,父亲每月负担抚养费50元。后来,父母分别再婚,而高某一直住在父母离婚前住的房子里。事实上,高某一直与父亲一起生活,随着高某年龄的长大、学费的增高,父亲感到自己抚养女儿很吃累。1999年,父亲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由高某的母亲每月支付生活费100元。但母亲认为,前夫是为占离婚前的住房故意将孩子从她身边抢走的,她其实很疼女儿,离婚后还常常带着礼物到学校看望女儿,她要求女儿、房子都归她。法院最终支持高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母亲因此大为不满。

  后来,高某的父亲因意外事故死亡,母亲就把离婚前的住房租给了他人,未成年的高某只得住到了爷爷奶奶家。前年,疼爱高某的爷爷过世了,奶奶也瘫痪在床,而这期间母亲很少过问高某的生活,孤苦的高某至今靠着姑姑叔叔接济过日。

  目前,市妇联与法律援助中心携手,将为高某提供法律援助。言兼邵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