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退出机制
良性发展的实质性开端
经济
时评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对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就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条件、法律程序、信息披露、处理权限等事宜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股市的退出机制正式出台,证券市场上的“只进不退”的现象将成为历史。
长期以来,我国缺乏退市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退市一事有题无文。1998年以后实施的ST、PT制度就是在客观条件不允许实行退市制度情况下而采取的一种过渡性制度。
建立ST、PT制度的目的,是采用警示做法提醒投资者注意亏损上市公司的投资风险。然而事实却相反,由于无退出风险,ST、PT公司因重组幻象不断成为市场追捧的热点。该摘牌的没能摘牌,该退出的没能退出,该破产的没有破产,市场狂炒ST、PT股票,ST、PT公司的壳大受追捧。
没有退市机制的恶果日益显现,非理性的市场现象越来越多。证券市场上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奇怪现象,上市公司出现亏损之后,往往都会出现资产重组,股价往往都会异常飚升,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不可能破产”的错误理念指引下,投机炒作,并屡见“奇效”,市场上流传着“不亏不炒,越亏越好”的怪事。
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无法经营下去,摘牌甚至破产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再正常不过的事。在资本市场发达的美国,上市公司退市是一种十分普遍而且正常的市场行为。最典型的就是美国的纳斯达克,在近5年来的纳斯达克共5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已经有1000多家因各种原因退出纳斯达克市场。
一个只有生没有死的市场是不健康的市场,也是无法实现良性发展的市场。退市将对上市公司的行为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市场对上市企业缺乏约束力,是一切违规行为的根源。没有退出机制的约束,无疑是对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公司的长期纵容。
惩罚是为了推进。股市退出机制的出台意味着将以活生生的事实、沉重的代价教育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去催醒市场参与者的理性投资意识。
股市退出机制的出台,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这对于实现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夯实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助于投资者理性选择投资对象,积极有效地防范市场风险。这将是我国证券市场走向良性发展实质性的开端之举。新华社记者孙杰张旭东(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