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蒋女士的儿子在市政二公司某施工处工作,1991年患了精神病,她到单位去给儿子申请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时,单位工作人员称没接到这方面的文件,不给办理。蒋女士问:精神病是否属于“特殊疾病”?其门诊治疗费用是否纳入统筹金支付范畴?
记者咨询了医改办的杨先生,他说,精神类疾病已被明确列为11种大病之外的“其他慢性疾病”之中,属于定额管理、限额支付的病种。
要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患者应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并持个人近两年的病历、诊断证明和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资料、一英寸照片一张、本人医疗保险证(手册)送交本单位,由单位盖章后报医疗保险专家组审核。(记者闵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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