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三位患者在人民医院做手术时,输入了由市中心血站提供的血浆、全血,几个月后,3人均被查出患有丙肝。不久,他们将医院、血站告上法庭(本报曾作过详细报道)。昨天,市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名患者败诉。
被告市人民医院辩称,其所输的血源来自血站,输血时他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操作程序准确无误。而血站对此辩称,3名患者输入了21例不同无偿献血者的血液,而非一位献血者的血液输给3人,因此,3名患者患丙肝与血站无关系。
法院认为,血站所提供的血液系合格产品,医院在手术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3市民的主张无事实依据,故驳回其诉讼请求。对法院的判决,3名患者不服并表示将上诉。(记者刘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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