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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宏仁堂赔偿一点二万元并道歉 臧家平撤诉
[2月22日 2:23]

记者宋振涛

本报讯打假“专业户”臧家平状告宏仁堂药店侵权纠纷一案,在二审发回重审期间,双方达成和解。据臧称,药店同意赔偿1.2万元,他已于本月19日向市南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1999年3月,臧家平从宏仁堂药店购买胃药“洛美克”3瓶,每瓶240元。臧称服用后出现腹泻等不良症状。他认为该药品商品名称违法,未经卫生部门批准,所以是假药。据此,他向法院起诉要求药店退还药款、双倍赔偿、公开道歉,并给予罚款。法院一审驳回了臧家平的诉讼请求,二审要求发回重审。重审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对这个结果,臧家平表示满意。(记者宋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