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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网上嫁人法律无奈“网婚”
[2月21日 2:6]
成都消息18日,26岁的李雯(化名)和丈夫协议离婚了。丈夫张强(化名)认为这一切都是妻子和“网上丈夫”婚外恋造成的。气愤的张来到成都守民律师事务所咨询,他想起诉与妻子在网上“结婚”的男人“独孤客”。

  据李称,3年前,她在同学的生日派对上与丈夫一见钟情坠入爱河,并“速配”成婚。婚后,温馨和浪漫渐渐远离,生活如一杯白开水。百无聊赖之际,雯迷上了上网聊天。

  一年前,雯在网上和“独孤客”相识,很快,两人成为网上情人。

  去年11月9日,雯打开自己的邮箱后一阵惊喜:“独孤客”深情地留言:嫁给我吧!做我的老婆—————当然是在网上。雯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不假思索地发E-mail给“独孤客”,答应“嫁”给他。两人在网上进行了结婚登记,并贴出结婚公告。网友们闻讯而来,隆重祝贺二人新禧。从此,两人以夫妻互称,你恩我爱,过着甜甜蜜蜜的生活。

  一个月前,张强发现雯上网时鬼鬼祟祟,在偷偷打开妻子的网上寻呼查看时,竟然发现其在网上还有一个“老公”,从留言看二人关系已非同一般。愤怒之极的他厉声斥责妻子,双方言语不和,互不理睬最后只有一个结局—————离婚。

  就这种虚拟空间中的亲密接触,成都守民律师事务所吴雪蓓律师认为,“网络婚姻”既无实质条件,也无法定程序,根本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只不过双方通过电脑交流时充斥着“性”的语言,超过一般友谊范畴,与伦理道德相悖,对此类现象只能从社会舆论和道德自律的方面来解决,现阶段法律对此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