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家住沧口区的马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他母亲每月领取100元的遗属补助费,和其他遗属不一样。他想知道这笔钱的数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记者咨询了有关部门得知,马先生的母亲所领取的遗属费的数目符合规定。
据市劳动局生育福利处负责人楼先生介绍,企业职工遗属所领取的补助费分基数部分和附加部分,总额从70元到120元不等。基数根据遗属的居住地和户口分为三类:
居住地为非县政府所在地的农村、户口为农业户口者领取70元;居住地为非县政府所在地的农村、户口为非农业户口者和居住在县政府所在地的农村者领取80元;居住在市内四区者领取90元。
此外,如果亡者在解放战争、抗日战争或土地革命期间参加工作,则分别在基数上加10元、20元、30元。
对于事业单位职工的遗属领取补助费,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的陈先生说,非农业户口者按照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农业户口者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记者闵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