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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乡镇干部目无国法
竟给服刑犯开工资
(2/20 12:14)
本报杭州消息一个服刑毒犯不仅每月照领原单位的工资、奖金,而且在原单位的考核中,年年都被评为“称职”。日前,涉及此案的浙江省永嘉县鹤盛乡三名主要责任人均已受到有关纪律处分。

  享受到这份“厚遇”的人名叫谢建东。1987年,只念过三年小学的谢建东顶替父亲到永嘉县鹤盛乡中心小学下辖的岩上村任教。但是,由于谢的文化程度实在太低,难以胜任教师一职,遂于1990年初离岗外出经商,不久,鹤盛乡教委为他办理了停职外出经商手续。

  1996年,谢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但此后他的工资和福利补贴从未断过,由他的连襟、鹤盛乡中心小学校长季达文代领,从1995年至2000年3月,季共计领走人民币2.2万元。

  更为荒唐的是,季每年还替正在服刑的谢写“个人小结”,称其“爱岗敬业”。身为乡教委副主任兼中心小学书记的周寿规,明知谢早已被判刑,还在他的个人考核表上像模像样地写下“该教师能听党的话,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等评语。乡教委副主任胡方强则在谢的个人考核表上签下了“同意评为称职”的意见。

  去年底,“服刑犯坐牢拿工资”一事终于被当地群众举报,涉及此案的三名主要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