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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杀死女记者案一审
孔哲昨被判死缓
(2/15 12:55)
本报杭州消息昨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孔哲杀死女记者一案一审判处孔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孔哲因琐事纠纷竟采用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故其尚不属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

  被告人孔哲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孔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其赔偿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经济损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