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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本市未成年人住宿两小旅馆业主受到处罚
(2/14 11:57)

本报记者

本报讯私自容留本市未成年人马某住宿的两小旅馆业主受到治安处罚。

  小学生马某因与父亲吵架离家出走后,在小旅馆里住了5天。前天晚上,中山路派出所民警来到容留马某住宿的肥城路文德旅馆检查时,店主辩称,当时听信了马某的话,觉得他可怜才容其住宿。经查实,当日小旅馆店簿员在接待马某时未按公安机关制定的《旅客住宿登记簿》所列内容如实登记,违反了《青岛市旅馆治安管理细则》有关规定,事发后也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昨天上午,冠县路派出所也对临海旅馆业主进行了治安处罚和批评教育。(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