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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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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房产五兄妹闹上法庭
法院判决:按所尽赡养义务来继承
(2/9 9:43)

记者于波昌

本报讯父母去世后,为争父母遗留下的房产,李姓兄妹5人不顾亲情关系,竟一起闹上法庭。法院判决:根据子女对父母所尽赡养义务多少来分配财产。

  李姓5兄妹中年纪最大者为67岁,最小者为55岁。兄妹中的老大、老二、老四、老五在外地工作并定居后一直未回到父母房屋住,老三由于在青岛工作一直和父母同住。但作为子女,兄妹几个都很孝顺,父母在世期间,由于不同原因,有的在照顾父亲方面所尽义务较多,有的在母亲生活期间照顾较多,但每个人都尽了自己赡养义务。父母过世后,作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却没有留下遗嘱。兄妹5人因此发生纠纷,都认为自己尽了赡养义务,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要求依法继承父母遗留的房产。

  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遗留房产应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来继承,作为合法继承人李姓五兄妹在父母生活及患病期间,都尽了赡养义务,因此都可作为合法继承人参加继承。法院最后判决,将遗留的72.72平方米房产进行分割,按子女对父母所尽赡养义务多少来继承房产,所尽赡养义务最多的4人平均每人继承15平方米的房产,所尽义务较少的1人继承12.72平方米房产。(记者于波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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