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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签字妄图赖帐字迹鉴定揭露真相
以为人死债烂的顿某被拘留
(2/8 12:14)

胡淑华刘召江

本报讯以为人死债烂、死无对证的顿某,模仿他人笔迹作伪证、拒不还债,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字迹鉴定,得以真相大白。日前,顿某被平度市人民法院依法拘留15天,并处以1000元罚款。

  1997年,顿某因做买卖需要资金,向其亲戚王某借款19680元。后来,顿某陆续偿还了一部分。1998年12月25日,顿某给王某出具一张9580元的欠条。2000年5月18日,王某突然去世,其妻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发现了这张欠条,便向顿某索款,被顿某以款已付清而拒付。

  无奈之下,王妻将顿某告上法庭。顿某向法庭出示了一份有王某签字的偿还欠款证据,上面注明偿还欠款日期为2000年5月17日。庭审中,审判长发现,证据上王某的签字笔迹值得怀疑,同时王某5月18日病故,顿某提供的还款日期恰巧在王某死前一天,也值得怀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庭将有关证据送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字迹鉴定,经鉴定,顿某提供的证据是模仿伪造的。真相大白后,顿某傻了眼,他不得不承认,王某病故后,自己以为人死债烂,死无对证,便模仿王某笔迹伪造证据,以为此笔债赖定了。(胡淑华刘召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