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天津讯天津市宝坻县一农村未过门的媳妇结婚前不但大要彩礼,而且竟提出“对公婆生不养死不葬”,还要男方立下字据才肯结婚。村里的老人们气愤地说:“这样的媳妇不是人!”
宝坻县南仁浮乡某村一女青年经人介绍结识邻村的男青年小曹。前不久,男方家里提出准备结婚,张某不但提出要14000元的彩礼、一层四破五的新房等外,还提出“婚后不还公婆为他们结婚所借的债务,公婆不得在他们的新房居住,对公婆生不养死不葬”等条件。这个媳妇还要求公婆必须立下字据,签字画押,日后不得翻悔。小曹的父母为了儿子能娶上媳妇,竟含泪答应了这些苛刻条件。消息传出,村里的乡亲们气愤地说:“养儿养女图什么?难道这个媳妇不是父母养的?”(海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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