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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死人名义冒领货款
骗局被戳穿事主被判刑
(2/7 12:19)
本报郑州消息一名业务员趁其客户意外病故之机,捏造死人生前遗笔诈骗钱财,日前被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

  被告人姚金城原系河南省获嘉县某厂煤炭科业务员。1997年5月至7月,农民樊某通过姚介绍,给该厂运送了价值76.8万余元的煤炭,后来,樊某取走44.6万元货款,余款32.2万余元未取。

  天有不测风云,1998年9月14日樊某突然病故。姚得知这一消息后,萌生了将厂方所欠樊某货款据为己有的念头。他找到了一张樊某生前曾写给其的证明条,把上半页有内容的撕下,只留下“修武樊××”五个字,然后自己在下半页空白处补写,伪造了一张“煤炭余款归姚金城”的便条。之后,姚持此便条先后两次共骗取货款319931.79元。

  2000年4月9日,樊某的儿子到某厂查询厂方所欠其父货款,发现货款竟被他人取走,遂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