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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航上海坠机事件有果
三十余户受害居民获赔偿
(2/7 12:19)
新华社上海今晨晚报专电轰动一时的“4·15”韩航飞机失事民事赔偿案件目前已有了结果,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令韩国大韩航空公司向遭受损失的三十多户居民分别赔偿人民币8至12万元。

  1998年4月15日下午16时04分,韩国大韩航空公司一架麦道大型货机从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起飞前往汉城。飞机升空至一千米就坠毁在上海闵行区莘庄镇莘西南路一处建筑工地,造成3名民工当场死亡,数十位民工受伤,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提起诉讼的37户居民均系闵行区沁园春小区内的居民。原告称,韩航飞机在离原告住所仅120多米处坠毁爆炸,飞机坠地时形成的强烈“地震”、巨大冲击波及四处飞溅的残骸,使原告所居住的整幢房屋严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