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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案牵出案中案
一民警庇护罪犯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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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京消息曾轰动全国的江苏省泗阳县郑明月、郑明亮特大拐卖妇女犯罪团伙的4名主犯,日前在宿迁市被依法执行枪决。最近,泗阳县检察院从这一特大拐卖妇女犯罪团伙案的背后,挖出一公安干警徇私舞弊案。近日,犯罪嫌疑人———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葛珠和被依法决定逮捕。

  1993年,犯罪嫌疑人葛珠和在查处郑明月、郑明亮拐卖妇女案件中,明知其已构成犯罪,但仅作罚款8000元处理,并将其中的3000元装入自己腰包。之后葛又多次为“二郑”的拐卖犯罪活动说情和通风报信,在葛的纵容和庇护下,几年之内“二郑”迅速发展为由18人组成的特大拐卖妇女犯罪团伙,拐卖妇女多达五百余人。更为严重的是1997年3月,在江苏省布置的抓“三逃”人员统一行动中,时任泗阳县临河派出所副指导员的葛珠和却安排已被江苏省公安厅列为通缉对象的“二郑”在临河镇食宿,为其提供庇护所。1993年至1997年间,由于葛的庇护,致使郑氏兄弟多次逃脱法律制裁,葛还收受“二郑”贿赂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