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从市地税局获悉,我市去年个人所得税“大丰收”,全市地税系统共征收个人所得税5.705亿元,比前年增长30.56%。按全市700余万人平均,去年每位青岛人缴纳个得税达80余元。
据介绍,去年我市个人所得税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有:经济发展速度继续保持增长,职工收入增长幅度也较大;个体私营和涉外经济发展速度增快,机关事业单位普调工资,使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税务机关强化了代扣代缴和委托代征工作,加大个人所得税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大了对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去年共征收5145万元,比上年增收2631万元;对于福利、电脑彩票,演员演出收入、个人出租房屋、律师、厨师等零散税源的控管加强;公民纳税意识普遍提高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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