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凌晨,升平路二小区32号楼的几十户居民家中突然停电。居民高先生查看后,估计是电表跳闸的缘故,只要合上电闸就可以解决。可举手之劳的事,却把他难住了:他找到物业管理公司,发现只有一个看门的老人,此人不知道维修人员的电话;电闸就在配电室里,可“铁将军”又把他拒在了门外。由于没有集中供热,家中全靠电器取暖,现在停了电,家里冷得跟冰窟一样。
昨天上午,记者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经了解,该公司已经找到配电室的维修人员,于上午10时许给小区居民供上了电。当记者打电话向高先生反馈信息时,高先生称:“要是物业公司能留一个工作人员夜间值班,我们就不用等这么长时间了。”接访附记:
入冬以来,本报热线经常接到市民电话,反映小区内晚上突然断水断电,可物业公司却没人值班,许多当夜就能解决的问题都要拖到第二天。对此,小区居民希望物业公司能加强夜间服务。
据了解,我市的《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公司是否应设夜间值班人员并无具体规定,但业主委员会作为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在与物业公司签定聘用合同时,如果能将物业公司必须设立夜间值班人员写入条文,保证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对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及时维修,居民就不会再遭受夜间停水停电带来的不便。(陈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