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校伦(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过去的医疗事故鉴定组都是由医院里的专家组成的,这样就很容易因为本身利益相互联系而造成鉴定的不公正,同时鉴定过程的不透明也容易出问题。而现在改革医疗事故监督见证制度,可有效地避免上述问题。
张宝群(市法律援助中心):我刚刚接手了两个关于医疗事故的案子,感受颇深。由于证据是由医院提供,所以存在做假证的可能。可是如果从本市找普通市民当见证人也不科学,因为他们本身并不懂医学。所以我认为这种改革是好的,但是应该从外地找一些医疗专家来组成鉴定组,他们与本地医院没有任何关系,这样可以增强其公正性。
仲昭利(市法律援助中心):人大代表参与其中很好,但是医疗事故鉴定的过程也应该透明化。此外,目前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太低,十几年前制定的政策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人们的需要,赔偿金额也需要随之提高。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