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讯纠正一个错误竟需要100年的时间。这不是开玩笑,而是事实。18日,原获嘉县地税局税政科科长兼豫获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宋光田,拿着获嘉县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为期100年”的退款决定书说:“这是世上罕见的奇闻,我准备将这一司法文书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
1998年5月15日,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挪用公款立案查处宋光田,6月将宋逮捕。7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8月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12月又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期间,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扣押了宋19.25万元的定期存单和2.7万元被涉嫌挪用的公款。后获嘉县人民检察院退回了部分款项,对剩下的10万元钱以“小金库”名义收走。宋对各种“罪名”不服,不断申诉、申请复议。获嘉县人民检察院于2000年12月4日下达“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不认为(宋光田)是犯罪”。今年1月,获嘉县人民检察院下达退还扣押10万元的决定书,并称“以‘小金库’名义没收并上缴县财政缺乏依据”。决定最后说:“从2001年开始,每年12月底前退还1000元,直至退完为止。”“纠正一个错案用了3年多时间,还要让我再等100年才能拿齐早该拿到的退款。”接到该决定书后宋光田感慨万千。
宋说,他于近日拟以“百年纠错的司法文书之最”申报上海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