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消息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原陕西西安铁路公安处西安乘警大队一级警司张江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张小蓉也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去年6月初,张江林经人介绍从昆明市以每克150元的价格购得海洛因900余克,带回西安,放在朋友兰某的保险柜中,伺机销售。张小蓉在得知张江林有海洛因后,便积极帮其联系买主。张江林于6月28日从西安携带85克海洛因到绵阳,于当日下午2时在涪城区一宾馆内,将毒品以每克200元的价格全部卖给张小蓉介绍的吸毒人员张某,张江林、张小蓉获赃款1.7万元。但交易完毕后不久,张江林、张小蓉二人便被公安人员抓获。
根据张江林的交代,公安机关又于7月1日在西安市兰某家中的保险柜里搜出尚未出售的海洛因828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