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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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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调解了一起争议
漏水淹楼下楼上应该赔
(1/15 12:42)

高青贾晓阳

本报讯楼上居民家的水管漏水把楼下居民的房子“淹”了,这笔损失该如何赔偿呢?日前,我市某小区受此问题困扰的两户居民,在青岛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解决了赔偿争议。

  元旦假期,某小区201、301室两户居民都外出游玩。不料在此期间301室的水管漏水,把201室刚刚装修好的房子“淹”了个透。为此,301室的居民一再向楼下邻居道歉并称将赔偿损失,但201室的居民碍于情面一直未提出具体的赔偿数额。

  仲裁委受理此案后,及时委托有关鉴定机构展开评估,查清了损失的情况,并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301室的居民向201室的居民支付8000元赔偿金。(高青贾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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