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修车时因千斤顶滑落,修车工被压死,死者孙某的父母将车主烟台交运集团公司和要求儿子修车的于某告上法庭。日前,市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任三方共负,死者家属获赔三万余元。
去年7月15日,市民于某打电话给受害人孙某,请他到一家维修部帮其修车。由于当时维修部的地沟上已停满车,孙某就在平地上修车。他用千斤顶将车顶起后,把车的两前轮卸下,未在后轮处采取防滑措施,结果车体滑动导致千斤顶滑落,孙被压在车前门脚踏处,造成内脏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庭调查后认为,烟台交运公司和于某对孙某的死负有责任,赔偿受害人家属人民币共三万余元。因孙某本可采取措施避免意外的发生,因此,他本人对此事也承担一定的责任。(宋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