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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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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实施十余天商场仍在打暗折
(1/14 19:7)

王书林

本报讯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已从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近日,记者跟随市物价局执法人员检查市场看到,有的大商场仍存在打“暗折”的现象。

  中山路一大商场的羽绒服柜台,尽管使用的是规定的绿色标价签,售货员却告诉消费者,所有服装均可打九折。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柜台处以100元罚款。而另一品牌女装柜台,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分别使用了930元、1380元和966元等3种不同的价格,而且经销商还表示,柜台主管每月有权按明码标价的九折销售一两件服装。

  据执法人员介绍,一些经营者为了在春节前的市场中获取高额利润或排挤竞争对手,采取了欺骗性的降价策略,如利用“处理价”、“跳楼价”、“打折”等名目进行价格欺诈,而实际价格与原价格相比并没有降低,或没有宣称的幅度那么大,有的甚至比原价还高,都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他们提醒消费者:在节前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瞪大眼睛,不要被一些“低价”所迷惑。一旦发现有打“暗折”或不明码标价现象,应及时向物价部门举报。(王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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