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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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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提出四十九条军规
国脚违纪要受严惩
(1/7 12:32)

纪强

本报北京今晨专电中国足协昨天公布了国家各级足球队运动员新的管理条例,在49条的行为规范中,中国足协对中国队队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违纪违规的球员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新的条例共分8章,其中包括国家各级足球队运动员的基本条件、运动员的道德规范、义务权利和违章处罚等。在球员的义务条例中,中国足协要求,任何运动员均不准许其言行有损中国足协、国家队及教练组和各级国家足球队;未经许可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随意对外谈及国家队内部的训练和比赛等事宜;决不参与行贿、受贿、打假球等幕后交易活动;更不许使用违禁药物;严禁吸烟饮酒,以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

  中国足协在对运动员的行为进行规范的同时,也提高了国脚们的待遇,国家男队、国家女队、国奥队队员在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集训期间,每天给予80元的训练补贴,国青队队员每天补贴30元。

  而对违纪球员的处罚,中国足协对凡是违反其中一条规定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罚款的数目在100元至5万元人民币之间,直至停止参加国家队集训和参加全国联赛的资格。而且受到违纪处罚的球员,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和申诉。(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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