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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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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药房”标准
(1/4 10:30)
药店必须至少具有两名药师(中药师),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他从业人员必须是通过市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药品营业场所无污染源。营业场所与办公场所、药品仓储分离。药品的购货渠道必须从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入。购进药品须批批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有完整的进货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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