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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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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码标价,罚!
市物价局昨公布举报电话:5911400
(1/4 10:30)

徐勇

本报讯国家颁布的明码标价新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昨天,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的执法人员检查了我市商品零售单位及服务行业,发现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仍比较严重。在对市内四区农贸市场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大多数经营业户均未对销售的蔬菜、肉类、蛋类商品明码标价。据执法人员介绍,目前,我市的家电维修、车辆修理、家政服务、职业介绍等服务性单位多无“明码”,一些个体业户仍以“跳楼价”、“出血价”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执法人员表示,对不执行明码标价的单位将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市民可拨打电话5911400向市物价部门举报。(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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